海南热带海洋学院
采购与招标服务中心工作流程
一、根据学校预算安排(会议纪要)确定采购意向,编制采购计划,报备并公告。
(一)会同业务主管部门、项目负责人确定采购意向;
(二)汇总采购意向,编制采购计划,向上级报备;
(三)公开采购意向信息。按照统一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海南省政府采购网、学校信息公开栏公开采购意向。
二、遴选采购代理机构,签订代理协议。
(一)按照学校遴选采购代理规定选取代理机构,选取结果向由国资处报备;
(二)拟定代理协议,由办公室法核;
(三)签订代理协议。
三、指导需求单位确定采购需求,牵头编制采购实施计划。
(一)制作采购需求编制提纲(《采购需求确定书》格式文本),供需求单位参考;
(二)制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提纲(《采购实施计划》格式文本),牵头编制采购实施计划;
(三)业务主管部门、财务处、国资处、审计处对《采购需求确定书》《采购实施计划》进行一般性审查(《一般性审查意见书》格式文本);
(四)组织200万元以上的货物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重点审查(《重点审查意见书》格式文本)。
四、委托代理编制采购文件,复核、报批采购文件。
(一)委托代理依据《采购需求确认书》《采购实施计划书》《一般性审查意见书》《重点审查意见书》编制采购文件;
(二)复核采购文件;
(三)将20万元以上的货物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送国资处进行采购文件评审;
(四)按评审意见修改采购文件,报专题会议、校长办公会议、党委会议审定。
五、会同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采购活动。
(一)按照学校信息公开规定,在学校信息公开网页、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等指定媒体发布采购公告;
(二)委托代理机构发售采购文件,组织答疑与现场踏勘;
(三)按照学校采购人代表选任规定,通知需求单位确定的采购人代表参加评标;
(四)开标,委托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组织开标;同时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;
(五)抽取专家,组成评标委员会或竞争性谈判小组、竞争性磋商小组、询价小组开展评标;
(六)评标、定标,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,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,按评审结果直接确定排序第一名的为中标人或者成交人;
(七)中标结果或者成交结果向国资处报备;
(八)发布中标、成交公告;
(九)依据采购文件合同文本、投标文件或竞标文件响应承诺、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核对待签合同;
(十)制作采购合同移交单,将中标通知书、待签合同送达需求单位。
六、协调处理采购过程中的询问、质疑、投诉和举报等相关问题。
七、组织对项目采购活动进行总结,对采购代理进行评价。
八、收集整理、立卷归档承办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(含采购合同)。
相关附件: |